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者:kaiyun
1.1.1招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选项目)名称:卓伯根中国区总部项目商业街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
1.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大道以南,湘浦路以西(Y06-I11\I12地块);
1.2工期要求:招选项目商业街公区精装修工程分两阶段施工(第一阶段(除原营销中心区域以外的其他所有区域)施工工期45天(具体施工区域的先后顺序,以甲方要求为准)、第二阶段(“原营销中心区域”、待原营销中心区域拆除重建完毛坯后再施工、预计施工时间为2024年5月份,施工工期20天,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如有调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1.3招选范围:根据项目现场现有施工状况条件,卓伯根中国区总部项目商业街公区精装修工程承包范围有(但不限于)以下:本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项目施工、取得地方主管部门及其他政府监督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如有)、竣工资料整理汇总及提供、验收前成品保护、保修(保修期2年)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内容和服务。工程内容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3.1 含商业街公区一楼和三楼吊顶、二楼地面及吊顶、公共卫生间以及露天楼梯地面等;
1.3.2.1、强电工程:含精装区域及公共卫生间的普通照明,从配电箱(不含)出线至各区域的末端设备;包括管道、电缆电线、开关面板、插座、灯具等设备的施工(甲方提供配电箱在各层配电间);
1.3.2.2 给排水工程:含精装修区域所有公共卫生间的给排水系统,给水从卫生间外水源点引入至各卫生间的末端;排水从卫生间的末端至排水立管或各排水点;
1.3.2.3 空调:有吊顶部位的空调送回风口,百叶及风管上开孔及风管与风口连接段,吊顶开孔等由精装施工;
1.3.3 招标人甲供材(卫生间洁具:洗手盆、水龙头、座便器、蹲便器、小便斗)的安装,中标单位负责安装且负责洗手盆下水管的采购,材质为SUS304不锈钢,且需确保可正常使用;
1.3.4 此项精装工程需配合其它工程完成交界处手边收口工作,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包安全、包检测、包移交、包保修、包协调管理、包验收通过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措施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费及辅材费、机械费、损耗、运输、保险费(含工伤保险等)、检测(含材料检验测试、环境检验测试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招标代理费、政府有关部门招标备案相关联的费用(如有),水电费、必要的赶工费、垃圾清运、夜间施工费、配合其他单位交叉施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验收(验收通过)、保修(2年)、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9%)等一切招标文件及招标范围、图纸、清单、工程质量和技术规范与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同时服从监理及总包的监督和管理,以及使本项目商业街公区精装修工程内施工所需的一切零件、配件、附件、工具等物料的所有相关联的费用,和合同文件下全部工作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及合理风险。
1.6乙方已最大限度地考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的市场涨跌因素和分阶段施工等工期调整因素,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不再因任何的人工、材料、机械或汇率变动、公共事业收费、分两阶段施工及工期调整等变动而调整。总包配合服务费和配套管理费不包含在合同单价及总价中,不由中标人承担,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1.7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综合单价按以下情况执行:合同中已有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按照相应子目综合单价执行;合同中没有相应子目的,合同中有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既没有相应子目,也没有相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中变更签证涉及的措施费用已总价包干于措施清单项目中,在变更签证中不再另行计取。
1.10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方有关部门、招标人有关商业街公区精装修工程项目施工验收要求;设备及材料产品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12其它:中标人的款项申报、数据申报、签证办理等按招标人要求程序办理(包含使用移动APP软件(明源软件)的费用(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需购买至少一个软件端口,约人民币2000元/用户(以实际明源软件收费为准、费用由招标人财务代收)。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选应选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应选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应选的企业在应选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应选,招选人将依法处理;
2.6.3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方式一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期间任一日上午09:00时到12:00 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2房)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二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23年0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期间任何一日上午09:00时到12:00 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邮箱(),邮件需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有权拒绝其投标。
6.1投标截止:2023年10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相应开标厅,具体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地址: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地 址: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大道以南,湘浦路以西(Y06-I11\I12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