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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者:kaiyun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共青城橙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橙海”)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共青城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秋实”)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共青城橙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橙芯”)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3%,上述股份均为在公司IPO之前投资并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5月1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股东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以及共青城橙芯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0,331,707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以及共青城橙芯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10月8日,共青城橙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9,5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778%;共青城秋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9,555,347股,占公司总股本0.2772%;共青城橙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0,165,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5694%。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橙海持有公司133,4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3%;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秋实持有公司133,44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9%;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橙芯持有公司85,83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9%,基于市场及自身的真实的情况,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详细情况如下:

  基于市场及自身的真实的情况,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一、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做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共青城橙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共青城芯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芯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共青城兴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同。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更系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0,331,707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4%。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已终止的减持计划外,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共青城橙芯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更前,共青城橙海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91%;共青城秋实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91%;共青城橙芯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63%。

  1、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10月8日,共青城橙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9,5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778%;共青城秋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9,555,347股,占公司总股本0.2772%;共青城橙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0,165,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5694%。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橙海持有公司133,4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3%;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秋实持有公司133,44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9%;本次权益变更后,共青城橙芯持有公司85,83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9%,详细情况如下:

  1、以上表格中,持股票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7,053,657,113股计算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2,682,8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99%。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橙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橙海”)、共青城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秋实”)以及共青城橙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橙芯”)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1、以上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7,053,657,113股计算,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部分涉及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更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更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