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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闻广播”、“江苏人大发布”宣传我市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者:kaiyun

  9月15日,“江苏人大发布”刊发《记者观察丨整改完成率达70% 镇江长江段水质达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宣传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在镇江实地检查情况。全文如下。

  今年4月,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镇江市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日前,记者跟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在镇江实地检查时获悉,截至目前,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涉及长江岸线个问题点位已基本完成整改17个,今年1-7月,镇江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100%,与南京、泰州并列全省第一,总体水质达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眼下来到镇江兴隆社区西十组外江滩,4000多平方米的地方芳草萋萋、绿树成荫,有关“江苏远泽电气有限公司片区整改情况”的告示牌静静地立在那里。此前,这里是江苏远泽电气的一片厂房,这家企业还在长江围堤上埋设了管道,生产废水直排长江,废水中总铬、总镍、总磷浓度分别超过限值十几倍到几十倍。

  相关负责人告诉执法检查组成员,今年4月,他们便完成了对该企业的全面拆除工作,实施场地复绿,对管道断裂处受污染土壤进行清除转运、规范处置,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偷排行为正在进行侦办。因为这里毗邻兴隆污水处理厂,下一步计划利用包括远泽电气等周边4家企业拆除后的约79亩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通过打造人工湿地等方式,进一步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生态降解:“这个整改只是阶段性成果,我们举一反三,把江堤外的公司进行全面整治,养殖项目全面地进行整治。”

  镇江欧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江滩,企业危废贮存、管理不规范,现在生产车间固废已经处置到位,所有建筑全部拆除,完成复绿;扬中现代渔业园区堤外有超科研用途的经营性行为,现经营性设施已拆除,改造成农业科学技术服务超市和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以水利设施名义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西沙湾星空酒店所有建筑已全部拆除,下一步将按照全域旅游的要求,打造开放式公园、长江大保护警示教育基地……镇江市政府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截至目前,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长江岸线个问题点位已基本完成整改17个:“完成142项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累计拆除建筑物20万平方米,腾退岸线万平方米。”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镇江全市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100%,与南京、泰州并列全省第1,长江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均为Ⅲ类,总体水质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跟随执法检查的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教授陈雯表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江苏各地在沿江保护和岸线的合理利用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产业体系升级明显:“特别是沿江地区,有了一些科创型企业的发展,相对来说产业层次比较高的制造业企业也在升级换代。”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也举例表示,扬中市检察院在办理扬中市源海磨具有限公司非法排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通过推动行业专项整治,促成全市小电镀企业基本自行关闭或被取缔,并建成七大电镀中心,实现产业升级。

  检查过程中,专家、地方部门负责人等就“一法一条例”的实施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包括《长江保护法》中提出的长江干支流,没明确支流的具体名录,不少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无法落地实施,不利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议出台细则加以明确;环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然处于高发态势,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上的水准和工艺技术未能“与法俱进”,要建立普遍的守法意识和自觉;“裁执分离”尚未全面展开,建议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加强协作,将“裁执分离”扩大至征收集体土地中的房屋拆迁等非诉案件和诉讼案件,有力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