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者:kaiyun
依照《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公司安全出产标准化查核定级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公司安全出产标准化根底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申报、市局初审的根底上,经省厅进行材料查看和现场查看,拟承认阳泉市拓沣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等 7 座洗(选)煤厂为一级安全出产标准化洗选加工公司;在企业申报、县局初审的根底上,经市局进行材料查看和现场查看,拟承认沁源县洁达煤业有限公司等29座洗(选)煤厂为二级安全出产标准化洗选加工公司;在企业自评、申报的根底上,经县局进行材料查看和现场查看,拟承认阳泉市华中鑫工贸有限公司等37 座洗(选)煤厂为三级安全出产标准化洗选加工公司。现予公示,承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的洗(选)煤厂存在招摇撞骗及其他违法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不予承认其安全出产标准化等级。
对公示洗(选)煤厂有贰言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山西省应急办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实在名字并供给联系方式,以便利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