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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者:kaiyun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在纺织梳理器材、不锈钢装饰材料业务领域不断寻求突破,在先进制造板块初步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金轮针布坚持深化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做精做强梳理器材的总体战略方向,积极推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等各种创新型举措,与东华大学等科研院校和山东鲁泰等标杆纺织企业建立了合作机制,构成四位一体研发平台,运用研发平台改良产品,不断向市场推出新产品。

  金轮针布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研生产技术与现代化生产线,以蓝钻系列新产品、双齿针布为代表的新产品营销售卖业绩好于预期,高端、超高端产品的占比逐步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金轮针布注重品牌内涵的策划,多次举办、参与技术研讨会,提升客户对金轮品牌的认同感。同时金轮针布大力推进品牌国际化,在全球布局技术服务中心,全球用户都可以便捷、高效地享受来自金轮针布专业、完善的服务。

  不锈钢产业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之一,目前,公司已在不锈钢产业布局了表面装饰、高端应用、仓储物流、行业软件、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金融等多家公司。

  金轮股份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坚持“做大做强”电梯装饰板的战略定位,于2018年下半年起陆续对全球电梯行业10大品牌中位居前三的日立集团、三菱集团展开业务合作推进,逐步提升电梯装饰板业绩。

  与此同时,森达装饰通过组建新技术团队、整合内外部技术资源,新产品研发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新产品研发3项、技术改善项目若干项;激光、连续PVD镀膜等前沿技术积累初见成效,为后续的新产品研究开发、产品领先打下了基础。2018年,森达装饰与南京大学海安研究院正式签约共建“南大-森达不锈钢表面处理与纳米涂层研发技术中心”。项目一期签约了水性抗指纹纳米涂料开发、耐高温疏油疏水涂料开发、有色及亚光抗指纹纳米涂料开发3个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目前3个项目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水性涂料已确定进入中试阶段、亚光及有色涂料已进入验证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建设高端产品生产线的方式,一方面利用森达装饰现有的优势生产技术解决森达装饰产品供不应求的现状,另一方面继续扩大和提高公司在不锈钢装饰材料领域的行业优势和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在先进制造领域拓展业务。子公司南通金轮智能装备研发有限公司立足于高端精密异型轧机等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力争成为国内产品关键性能可靠、质量稳定、规模突出的工业智能核心成套装备提供商,并向工业物流集成做产业延伸,成为工业装备细致划分领域的创新者。2019年6月,金轮智能和江苏金轮特种钢丝有限公司一同参加了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的第二十届广州国际弹簧工业展,展示了从异型线材设备到弹簧钢丝成品的一站式解决方案。2019年上半年,金轮智能业绩创其历史上最新的记录。未来金轮智能将慢慢地增加研发技术、革新智能技术,努力打造成工业领域智能制造综合服务提供商。

  南通瑞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拥有“成型切削、精密磨削”核心加工装备与技术能力,与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覆盖工艺、结构、软件技术等方面的一体化研发网络。瑞格精密紧紧围绕高精、高效、智能,以工艺技术为核心推进装备产品的开发,上半年投资搭建圆盘类高精密加工平台,聚焦内部装备技术赋能,同时加快外部发展,突破现有专机在外部市场的延伸,顺利进入世界500强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在非标专机“私人订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报告期内,金轮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119,621,626.67元,同比下降3.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832,148.81元,同比下降10.26%。利润下降的根本原因:一是本期贷款平均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利息费用上升;二是对联营及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备注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企业应按照持有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实物资产的分类依据,将金融实物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三类,减少金融实物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实物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实物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实物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做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市价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在明确金融实物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套期会计准则更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备注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和“应该支付的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救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别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所有者权益变更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备注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备注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来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4)信息公开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市价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增加额的披露。

  本期因新设,增加二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南通金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海门新瑞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本期因清算,减少二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南通优布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瑞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陆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公告的《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费用。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白勇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监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1)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4) 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以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实物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实物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及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三类;(2)将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实物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实物资产减值准备;(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做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市价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4)进一步明确金融实物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5)套期会计准则更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2)对资产减值损失中的应收款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做调整:(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2)资产负债表原“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分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4)资产负债表取消“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项目;(5)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6)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7)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8)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9)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市价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来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取公允价值计量。(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市价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针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营范围: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保养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范围: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压力容器除外)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3、担保金额:为金轮针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赞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5,466.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89%。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做担保总额为164,466.7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80%。